兹有童长生、郝胜英所有的房屋坐落在河南省信阳市浉河区五星街信阳市第一职业高级中学教师住宅楼2单元2层204号,房屋所有权证:信房权证浉河区字第00127628号、第00127627号,房屋面积为73.45平方米。被继承人郝胜英于2020年7月11日去世,共有继承人2人,现童长生放弃上述房屋继承权,上述房屋由童欣继承。
现公告征询异议,如对此不动产登记有异议者,应于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交异议的书面材料,并附有关证件提交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据以复核。公告期满无异议的,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登记簿。
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