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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告(胡军英)(25-08-52)

兹有何翠娥、胡士建所有的房屋坐落在河南省信阳市浉河区五星街道办事处大拱桥村十四组1号住宅楼2单元3层303号,房屋所有权证:信房权证浉河区字第050707号,房屋面积为107.21平方米。被继承人何翠娥、胡士建分别于2020年8月3日、2017年3月5日去世,共有继承人3人,现胡义明、胡义滨放弃上述房屋继承权,上述房屋由胡军英继承。

现公告征询异议,如对此不动产登记有异议者,应于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交异议的书面材料,并附有关证件提交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据以复核。公告期满无异议的,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登记簿。

 

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