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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告(傅俊豪)(25-08-53)

兹有刘莹、傅王进所有的房屋坐落在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中心大道南段西侧兴和城小区21号楼4单元5层508号,不动产权证书号:豫(2019)信阳市不动产权第0010185号,房屋面积为89.56平方米。被继承人傅王进于2025年6月28日去世,共有继承人3人,现刘莹、王美珍放弃上述房屋继承权,上述房屋由傅俊豪继承。

现公告征询异议,如对此不动产登记有异议者,应于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交异议的书面材料,并附有关证件提交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据以复核。公告期满无异议的,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登记簿。

 

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