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张志豪、张咏琴所有的房屋坐落在河南省信阳市南湾湖风景区茗阳路南朗巍·依山花园1号楼4层401号,不动产单元号:411502001012GB00017F00010018,房屋面积为139.42平方米。被继承人张咏琴于2024年8月22日去世,共有继承人2人,现张志豪放弃上述房屋继承权,上述房屋由张迁继承。
现公告征询异议,如对此不动产登记有异议者,应于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交异议的书面材料,并附有关证件提交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据以复核。公告期满无异议的,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登记簿。
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