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黄训敏、江竟成所有的房屋坐落在河南省信阳市浉河区八一路经贸委化工纺织机械综合楼2单元102号,房屋所有权证:信房权证浉河区字第078719号,房屋面积为98.37平方米。被继承人江竟成于2025年04月18日去世,共有继承人3人,现王鹏鹏、江珂放弃上述房屋继承权,上述房屋由黄训敏继承。
现公告征询异议,如对此不动产登记有异议者,应于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交异议的书面材料,并附有关证件提交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据以复核。公告期满无异议的,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登记簿。
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