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不动产登记营商环境专栏 > 不动产登记公告公示 > 作废公告

关于信房权证浉河区字第074871号房屋所有权证作废公告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信房权证浉河区字第074871号

胡卫平、李唯

房屋所有权

411502005013GB00004F00130078

河南省信阳市浉河区湖东大道与五星路交叉口南侧弘昌运动城"碧水·帝影"13号楼3单元6层612号


 

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