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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告(白洁)(25-09-23)

兹有白相武、陈晓玉所有的房屋坐落在河南省信阳市浉河区五星街道办事处红星村十组信阳市交通局住宅楼1层102号、2层202号,房屋所有权证:信房权证浉河区字第002308号,房屋面积为155.07平方米。被继承人白相武、陈晓玉分别于2002年5月29日、2025年5月25日去世,共有继承人1人,上述房屋由白洁继承。

现公告征询异议,如对此不动产登记有异议者,应于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交异议的书面材料,并附有关证件提交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据以复核。公告期满无异议的,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登记簿。

 

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