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孙兰英、陈国协所有的房屋坐落在河南省信阳市浉河区东方红大道74号水利二局高知楼2单元2层202号,房屋所有权证:信房权证浉河区字第034735号、信房浉河区共字第011892号,房屋面积为138.81平方米。被继承人孙兰英于2013年06月16日去世,共有继承人5人,现陈国协、陈素红、陈素华、陈素青放弃上述房屋继承权,上述房屋由陈洪涛继承。
现公告征询异议,如对此不动产登记有异议者,应于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交异议的书面材料,并附有关证件提交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据以复核。公告期满无异议的,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登记簿。
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