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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告(张灿新)(25-09-27)

兹有王桂芳、张志成所有的房屋坐落在河南省信阳市浉河区建设路幸运小区2号楼4单元2层207号,房屋所有权证:信房权证浉河区字第00026602号、第00026603号,房屋面积为86.66平方米。被继承人张志成于2021年12月3日去世,共有继承人4人,现王桂芳、张梅、张敬放弃上述房屋继承权,上述房屋由张灿新继承。

现公告征询异议,如对此不动产登记有异议者,应于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交异议的书面材料,并附有关证件提交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据以复核。公告期满无异议的,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登记簿。

 

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