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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信房权证浉河区字第028943号房屋所有权证作废公告

依据河南省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13)信浉民初字第641号,因我不动产登记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信房权证浉河区字第028943号

信阳市浅水湾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

411502000000GB00000F99991142

河南省信阳市浉河区湖东开发区107国道999公里处

依据河南省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13)信浉民初字第641号办理

 

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