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私字第1440606号
郑厚基
房屋所有权
411503000000GB00000F00006814
河南省信阳市羊山新区南闸口路131号国网信阳供电公司物资站1号楼2单元5层504号
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