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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府院联动”机制 保障司法查控时效性

一、背景介绍

根据已生效的法律文书,法院在执行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时,首先要到我中心档案科查询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登记信息,根据查询结果采取查封、拍卖等措施执行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从而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经了解,浉河、平桥两区本地案件加上异地法院委托案件,每年执行的案件有一万余起,每一起都需要到我中心档案科查询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登记情况,其中办理查封登记的有6500余件。为了提供更好的服务,优化营商环境,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我中心针对浉河、平桥两区法院实行法院直查,并办理相关查封、解封工作。

二、主要做法

为了做好法院查控工作,减少办事环节和流程,我中心安排专人与浉河、平桥两区法院对接,商讨具体工作细节。一是两区法院购买系统对接的硬件设备,包括电脑,租赁光纤等;二是给电脑安装办公系统,测试软件运行情况;三是共同商讨制定查询保密协议,建立查询制度,确保信息查询安全、不外泄;四是对法院拟定的专人进行业务培训,熟练掌握办公系统操作要领及查询中注意事项;五是敲定查封解封工作流程,由法院专人上传、录入查封解封文书,我中心法规科人员审核登簿。所有准备工作做好后,开始试运行,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建立沟通渠道,随时发现问题随时解决,确保工作开展顺畅。

三、工作成效

目前,此项工作运行顺畅,有百分之九十的工作实现了法院直查。“法院查控”机制建立后,法院工作人员不再需要到我单位办理查询、查封、解封业务,在本单位就可以办理,节省了工作时间,提高了查封、解封的及时性,避免了工作上往返跑路,受到法院的一致赞扬。自2023年3月系统正式运行以来,累计完成线上查询1.8万余次。2024年通过远程办理查封登记4200余件,解封登记1500余件。查询响应时间从原来的48小时缩短至5分钟内,查封登记办理时效提升96%。据测算,法院执行人员外出不动产查询次数下降95%,大大减少了法院人员办案行驶里程,节省了燃油费、过路费等相关费用。在带来良好的社会效益的同时,也大大减少了不动产登记中心法规科工作人员的接待量,提高了行政效率。

四、经验启示

根据《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暂行办法》第一章第六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加强不动产登记信息化建设,以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为基础,通过运用互联网技术、设置自助查询终端、在相关场所设置登记信息查询端口等方式,为查询人提供便利”。该机制的建立充分印证了"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这一理念。通过府院联动打破信息壁垒,以技术创新驱动流程再造,不仅实现了司法权与行政权的良性互动,更形成了可复制推广的"信阳经验"。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与法院系统共建的"府院联动"机制,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在司法领域的生动实践。通过构建"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的新型服务模式,既维护了司法权威,又提升了行政效能,更守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不动产登记中心将继续创新工作举措,提升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为推动信阳市政务服务工作的高质量发展贡献不动产登记领域的坚实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