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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告(孟晓红)(25-09-60)

兹有孟庆友、郭玉霞所有的房屋坐落在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平桥大道203号附8号河南省信阳市制药厂1幢1层101号、102号,房屋所有权证:信阳市平桥区字第100384号,房屋面积为59.84平方米。被继承人孟庆友于2005年12月21日去世,共有继承人4人,现孟秀珍、孟杰、郭玉霞放弃上述房屋继承权,上述房屋由孟晓红继承。

现公告征询异议,如对此不动产登记有异议者,应于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交异议的书面材料,并附有关证件提交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据以复核。公告期满无异议的,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登记簿。

 

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