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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告(王俊华) (25-10-03)

兹有王俊华、刘新华所有的房屋座落在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平西路与龙江路交汇处凯旋城-双汇欧洲故事33号楼2单元3层303号,房屋所有权证:信房权证平桥区字第00055894号、第00055895号,该房屋面积为130.94平方米。刘新华于2013年12月13日去世,共有继承人3人,现王勇、王强放弃上述房屋继承权,上述房屋由王俊华继承。

现公告征询异议,如对此不动产登记有异议者,应于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交异议的书面材料,并附有关证件提交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据以复核。公告期满无异议的,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登记簿。

 

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