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宋建中、孙云兰所有的房屋坐落在河南省信阳市浉河区八一路206号鸡公山管理区综合楼1单元3层302号、河南省信阳市浉河区解放路64号信阳市委机关13号住宅楼2层201号,房屋所有权证号分别为:信房权证浉河区字第045887号、信房权证浉河区字第018575号,房屋面积分别为132.85平方米、65.22平方米。被继承人宋建中于2025年09月1日去世,共有继承人3人,现宋春颜、孙云兰放弃上述房屋继承权,上述房屋由宋春辉继承。
现公告征询异议,如对此不动产登记有异议者,应于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交异议的书面材料,并附有关证件提交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据以复核。公告期满无异议的,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登记簿。
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