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祁志如所有的房屋坐落在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平桥大道335号付674号平桥电厂家属院10号楼5单元4层409号,不动产权证书:豫(2023)信阳市不动产权第0035730号,房屋面积为57.53平方米。被继承人祁志如于2025年9月15日去世,共有继承人1人,上述房屋由祁梦媚继承。
现公告征询异议,如对此不动产登记有异议者,应于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交异议的书面材料,并附有关证件提交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据以复核。公告期满无异议的,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登记簿。
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月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