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陈萍、毕庆宇所有的房屋坐落在河南省信阳市浉河区解放路102号市委机关住宅楼5号楼2单元4层404号,房屋所有权证:信房权证浉河区字第00015641号、第00015642号,房屋面积为119.37平方米。被继承人毕庆宇于2023年10月26日去世,共有继承人2人,现陈萍放弃上述房屋继承权,上述房屋由毕鹏飞继承。
现公告征询异议,如对此不动产登记有异议者,应于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交异议的书面材料,并附有关证件提交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据以复核。公告期满无异议的,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登记簿。
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