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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信阳嘉美源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11月14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信阳市新七大道110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方式:0376-6369770

序号

登记申请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面积(亩)

用途

备注

1

信阳嘉美源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

信阳市浉河区东双河镇杜河村

411502014021JE00250L00000001

649.46

其他林地



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