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冠楠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浉河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是我国土地制度的重大改革,事关农民切身利益,涉及各方面利益重大调整。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河南省自然资源厅精心组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全力支持和浉河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浉河区立足基本区情和发展阶段,按照“案例先行、重点实施,全域推进”的工作思路,先试先行,大胆探索,积极开展试点工作。
2023-2024年,浉河区累计完成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4宗、面积162.49亩、成交金额2713万元,均未办理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已在自然资源资产交易平台填报入市信息4宗,填报率100%。其中,从已入市土地用途看,4宗均为工业用地。从入市方式看,4宗均为协议出让。从增值收益分配看,缴纳增值收益调节金1356万元,留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1356万元。从社会效益看,已入市土地累计带动产业投资规模5.87亿元,累计提供就业岗位205个,累计增加工资性收入1203万元,累计解决农村脱贫人口就业62人,累计增加农村脱贫人口工资性收入218万元。
在认真研究、扎实调研的基础上,浉河区首先构建了“1+2+4”的政策机制体系,为入市建立了保障机制。其次为规范入市工作开展,浉河区按照入市宗地预审查、核发用地规划条件、确定入市价格、编制入市方案、履行民主决策、提出入市申请、入市方案审查、入市方案核准、入市土地公开交易、签订出让合同及监管协议、产权登记等步骤明确了入市流程,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入市工作的规范有序进行。2023年底,浉河区推动首批2宗地入市,为后续入市工作顺利开展奠定基础。2024年,借助入市工作中获得的宝贵经验,进一步展开入市探索,第二批成功入市2宗。截止目前,第三批入市宗地正如火如荼地推进,为乡村振兴带来了蓬勃生机与活力。
二、分类分阶段编制详细规划。详细规划包括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的详细规划和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的村庄规划(主要指“实用性”村庄规划)。为解决详细规划覆盖不全面问题,建议探索分类分阶段编制详细规划方法。根据入市地块规划建设情况分为两类:一类是需要新建、改扩建的,属于该情形的需编制详细规划,暂不具备编制条件的,建议先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则,具备编制条件后再编制详细规划,并承诺将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则纳入详细规划;一类是现状已建成,旨在通过入市补办用地手续的,属于该情形的不强制编制详细规划,但需提供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证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未批复的需承诺将该用地规模及布局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三、完善市场流通服务体系。一是加强市场交易平台建设运营。近期考虑在政府网站设置土地交易专栏,作为入市交易统一平台,明确入市土地位置、面积、规划用途、容积率、建筑密度等信息,便于实现入市信息共享,远期可考虑将入市信息纳入地方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现集体、国有建设用地市场交易信息同平台发布。二是完善金融配套政策,加强宣传引导。出台鼓励金融机构参与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政策措施,如给予税收优惠、风险补偿等,提高金融机构的积极性。同时树立典型案例,宣传成功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融资经验,为金融机构提供借鉴。
四、强化入市政策宣传力度。一是拓宽入市政策普及范围。不仅在乡村开展宣传工作,更要对各类市场主体包括优质的、有实力的、有发展潜力的企业进行政策宣传,以成功案例吸引市场主体,以此吸纳更多的市场资本参与入市,宣扬入市政策对于降低企业用地成本的好处,充分发挥入市政策的红利。二是创新入市政策普及方式。一方面利用多种媒介,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进行入市政策宣传,可以利用网络手段,通过制作短视频、宣传动画等形式灵活宣传入市政策,采用浅显易懂的方式加深村民对于入市政策的理解。另一方面通过收集国内其他试点地区的入市典型案例,通过数据化的方式着重宣传入市预期可以为村民带来的土地收益,适当选用一些反面案例来反映集体土地闲置的弊端,解读回应群众密切关注的土地收益分配、使用权调整补偿等问题,增加入市政策宣传工作的范围和深度。
五、健全收益分配监管机制。一是完善“村财乡管”制度。建立明确的管理流程和规范,确保入市收益的收支有清晰的记录和审批程序,明确每一笔入市收益的来源、用途和审批责任人,让村集体能够清楚地了解收益的动向。同时加强对 “村财乡管” 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监督,提高其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防止出现管理漏洞和违规行为,并定期向村集体公开入市收益的管理情况和财务报表,接受村集体的监督和质询。可以通过村务公开栏、村民代表大会等形式,让村民了解收益的使用情况。二是加强入市收益分配监管。尽快出台与入市收益分配监管相关的政策文件,明确收益分配的原则、比例、程序和监督机制。确保村集体和农民能够公平合理地分享入市收益。建立入市收益分配的监督机构,对收益分配进行全程监督。对违规分配收益的行为要严肃查处,保障村集体和农民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入市收益的审计工作,定期对入市收益的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确保收益的使用合法合规。审计结果要向村集体和社会公开,接受监督。三是加强宣传与沟通。加强对入市政策和“村财乡管” 模式的宣传,让村集体和农民了解政策的目的、意义和操作流程。消除他们的疑虑和担忧,提高他们的支持度和参与度。建立政府与村集体之间的沟通机制,及时了解村集体的需求和意见。对村集体反映的问题要及时解决,增强政府与村集体之间的信任和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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