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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告(牟立平、黄秀梅)(25-11-02)

兹有牟福林、佘志荣所有的房屋坐落在河南省信阳市浉河区八一路105号信阳市颐和花园1号楼1单元5层502号,不动产单元号:411502003001GB00011F00010044,房屋面积为186.61平方米。被继承人牟福林、佘志荣分别于2002年3月26日、2015年6月16日去世,共有继承人4人,现牟勤英、牟素英放弃上述房屋继承权,上述房屋由牟立平、黄秀梅继承。

现公告征询异议,如对此不动产登记有异议者,应于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交异议的书面材料,并附有关证件提交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据以复核。公告期满无异议的,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登记簿。

 

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