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刘建义所有的房屋坐落在河南省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七大道博林国际广场D区6号楼1单元3层302号,不动产权证书:豫(2019)信阳市不动产权第0016959号,房屋面积为81.87平方米。被继承人刘建义于2025年05月30日去世,共有继承人2人,现刘欢欢放弃上述房屋继承权,上述房屋由丁纪红继承。
现公告征询异议,如对此不动产登记有异议者,应于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交异议的书面材料,并附有关证件提交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据以复核。公告期满无异议的,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登记簿。
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