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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告(杨金秀)(25-11-12)

兹有朱三庆、杨金秀所有的房屋坐落在河南省信阳市浉河区广场西路信阳市浉河区公路运输管理所单位住宅楼1单元4层402号,不动产权证书号:豫(2023)信阳市不动产权第0046670号,房屋面积为96.30平方米。被继承人朱三庆于2025年08月02日去世,共有继承人3人,现朱文军、朱文峰放弃上述房屋继承权,上述房屋由杨金秀继承。

现公告征询异议,如对此不动产登记有异议者,应于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交异议的书面材料,并附有关证件提交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据以复核。公告期满无异议的,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登记簿。

 

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