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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首次登记公告(河南骤鑫新材料有限公司)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不动产登记311审批室)

联系方式:0376-6369696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总建筑面积(平方米)

备注

1

河南骤鑫新材料有限公司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

411502026006JB00068F00010001、411502026006JB00068F00020001

信阳市平桥区五里镇甘元村文园组

9131.69

土地用途:工业

建筑物用途:办公楼、工业

 

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