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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投诉结果公开(2026年4月)

序号

投诉人

投诉内容

投诉时间

受理来源

回复结果

回复机构

1

彭先生

平桥区五里店凤台社区自建房彭先生反映,因房产证丢失需要补办,2026年3月26日,前往平桥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测量确权补办不动产证,但目前仍未到现场测量,希望尽快协助测量确权并补办不动产证,请相关单位核实处理。

2026/4/8

市12345

不动产登记中心已电话联系彭先生,了解到是彭先生委托第三方测绘公司(河南省地质物探测绘技术有限公司)进行测量,房屋测绘已实行市场化。不动产登记中心已向其解释原因,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第一时间联系测绘技术有限公司,将网民反映的问题进行了反馈,同时提醒测绘技术有限公司尽快完善相关手续,实地测量。维护网民的合法权益。彭先生对其表示理解。

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

彭先生

浉河区金牛山街道周家山社区10号楼XX室彭先生反映,之前前妻付女士将本人起诉至浉河区人民法院,于2001年1月25日判决离婚,有法院判决书,2025年开始,其到羊山新区信阳市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窗口欲办理不动产证,工作人员要求提供离婚文书,否则不予办理,但咨询浉河区人民法院被告知法院判决书就是文书,诉求尽快帮助办理不动产证,请相关单位核实处理。

2026/4/2

市12345

周家山社区彭先生2026年3月26日到信阳市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窗口办理不动产证,提交的材料是2001年离婚民事判决书,未提供判决后的生效法律文书。经法规科联合预审科确认情况后,法规科主动与浉河区人民法院对接,就文书效力问题发函核实,待收到法院明确回复后,再依法依规为其办理不动产登记相关手续。

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3

张先生

浉河区李家寨十三坊小区竹林坊3号楼1单元XX室业主张先生反映,2019年购买房屋,至今未办理房产证,诉求尽快办理房产证,请相关单位核实处理。

2026/4/3

市12345

经了解,不动产登记中心已完成该楼栋的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业主可正常办理房屋转移登记。不能办证的原因是业主缺少购房发票,无法缴纳契税。购房发票是由开发企业提供,属于开发企业与业主之间问题,购房发票的查验不在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要件审查范围内。主要涉及到缴纳税费问题,建议由辖区办事处了解情况或税务部门处理,告知具体详情。

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