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不动产登记营商环境专栏 > 不动产登记公告公示 > 作废公告

关于豫(2019)信阳市不动产权第0017143号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豫(2019)信阳市不动产权第0017143号

张德平、刘书芬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411502002008GB00035F00250016

河南省信阳市浉河区北京路146号信阳木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5号住宅楼2单元3层304号


 

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