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不动产登记营商环境专栏 > 不动产登记公告公示 > 作废公告

关于信房权证浉河区字第00001476号房屋所有权证作废公告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序号

房屋所有权证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信房权证浉河区字第00001476号、

信房权证狮河区字第00001477号

叶红、黎刚

房屋所有权

411502003027GB00014F00010105

河南省信阳市浉河区工区路信阳制药厂职工集资楼1号楼3单元5层505号


 

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