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谌启德、赵连英保管不善,将信市国用(2000)字第31246号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谌启德、赵连英
2026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