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崔保、邹雄燕所有的房屋坐落在: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平桥大道化肥厂家属院住宅楼4层410号;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平桥大道化肥厂家属院住宅楼4层411号,房屋所有权证:信房权证平桥区字第126571号;信房权证平桥区字第00068898号、信房权证平桥区字第00068897号,房屋面积分别为:29.82平方米、29.82平方米。被继承人崔保于2026年05月25日去世,共有继承人4人,现邹雄燕、蔡家玉、崔佳放弃上述房屋继承权,上述房屋由崔柏铭继承。
现公告征询异议,如对此不动产登记有异议者,应于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交异议的书面材料,并附有关证件提交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据以复核。公告期满无异议的,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登记簿。
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