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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告(刘建军)(26-07-11)

兹有刘德成、张立娥所有的房屋坐落在:河南省信阳市浉河区湖东区五星村九组,房屋所有权证:信房权证浉河区字第008160号、信房浉河区共字第001176号,房屋面积为122.15平方米。被继承人刘德成、张立娥分别于2002年11月10日、2026年05月10日去世,共有继承人5人,现刘建英、刘建霞、刘建华、刘建荣放弃上述房屋继承权,上述房屋由刘建军继承。

现公告征询异议,如对此不动产登记有异议者,应于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交异议的书面材料,并附有关证件提交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据以复核。公告期满无异议的,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登记簿。

 

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