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严格落实“多测合一”测绘成果使用的公告
时间:2021-07-30 15:26来源:未知 点击:
次
中心城区各企业、广大业主: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和进一步提升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要求,全面落实“多测合一”改革成果,最大限度提升企业的满意度、幸福感,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河南省自然资源厅等7部门关于全面推进河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改革的指导意见》(豫自然资发〔2021〕38号)、《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信阳市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产业类项目审批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信政办〔2020〕47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实际,现将市不动产登记工作中涉及到测绘成果使用时,严格落实“多测合一”工作机制公告如下:
市中心辖区内房地产开发企业、工业企业、重点项目、小微企业及涉及到使用测绘成果的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时,房屋测绘、地籍测绘等需要测绘的项目,沿用前期整合入库的测绘数据成果,登记机构不得再次要求相关项目及个人进行重复测绘,避免重复测绘、多头测绘,缩短测绘时间、降低登记成本。
如有登记机构工作人员在已有测绘成果的基础上,要求企业和个人重复测绘的现象,可进行监督举报。
监督举报电话:0376-6366100
监督举报地址:信阳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公室
特此公告。
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7月30日
------分隔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