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实行登簿数据入库质量保障工作机制(试行)
为维护不动产登记簿的公信力,保障不动产登记簿数据完备、准确、可靠,进一步加强登记质量管理和有效降低登记风险,切实提升不动产交易的安全度。经支部研究决定,制定并印发《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实行登簿数据入库质量保障工作机制(试行)》,请相关科室抓好落实。
一、工作指导原则
根据省、市建立不动产登记簿数据入库质量检查保障机制的要求,不动产登记登簿数据入库质量检测工作要遵循不动产数据库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加强各个登记环节数据审核把关,保障不动产登记簿数据项的准确性、完整性和规范性。
二、质量检查方法
不动产登记簿数据质量检查工作应当采取不动产登记系统质检与人工核查并行的工作模式。
(一)系统质检。系统质检是指根据不动产数据入库质量检查规则在不动产登记系统开发对应质检功能,进行自动化数据检查,提高质量检查的效率以及准确率。通过设计比较完整的核查规则、面向不动产登记簿数据自动进行缺项、逻辑关系、字段规范等检查,将错误信息提示并导出,以便对其进行分析、修正等。
(二)人工核查。不动产登记工作人员在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时,应当严格遵循不动产登记相关规定履行查验申请信息与登记簿信息是否一致的工作职责;同时安排专人定期对已完成的不动产登记业务进行抽查,进一步保障不动产登记簿数据的全面准确、不缺不漏。
三、质量检查保障内容
为确保内容检查落实到实处,质量检查工作由网络信息科全面负责,协同技术公司定期、不定期进行抽查,对发现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具体责任人:张伟;具体检查内容如下:
(一)数据准确性检查。启动不动产登记业务时,所提取的不动产登记簿数据是否准确。
(二)数据完整性检查。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理过程中数据信息是否存在缺失等情况。
(三)数据有效性检查。不动产登记业务数据与共享数据进行衔接时,双方数据是否匹配等情况。
(四)数据规范性检查。不动产登记业务完成后,载入不动产登记簿的数据是否符合不动产登记数据库的要求。
(五)数据逻辑一致性检查。业务数据库与系统数据库的逻辑性是否一致,不动产登记的变动是否存在一一对应的关联关系。
(六)图属一致性检查。不动产单元矢量数据及属性是否满足权籍调查技术规范与不动产登记规范的基本要求。
四、质量检查结果整改
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理过程中,网络信息科通过人工核查发现不动产登记簿数据录入存在错漏的,业务部门应当及时按照相关规定启动更正登记程序;数据在存储、传输、处理、交换过程中因网络、系统故障,导致数据缺失或载入登记簿失败的,应当及时向中心领导报告并提出修改。
五、质量检查报告
质检人员按月提交质量检查报告,内容包括各环节工作质量、错件率、办理时限等数量指标,对一段时期内工作质量进行总结,分析问题、查找原因,有针对性提出建议。从而保障不动产数据在成果利用中得到完善,数据得到完善后反过来促进业务登记工作顺利进行。
2021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