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时间:2021-12-10 17:01来源:未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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兹有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五储备资产管理局郑州管理站于2021年12月7日向我单位递交了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申请书,经调查测量,申请确权的宗地位于浉河区107国道东侧,面积3845平方米,依据《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二条、第二十七条等相关土地管理法律、法规之规定,拟确定宗地权利人为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五储备资产管理局郑州管理站,土地使用面积3845平方米,权属性质为国家所有,权利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利性质为划拨,土地用途为军事用地。
对上述内容有异议的相关单位或个人,请在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信阳市国土资源局浉河二分局提出申诉并进行复查,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单位将按相关规定,报请信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转呈市政府批准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五储备资产管理局郑州管理站宗地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376-6293591
信阳市国土资源局浉河二分局
2021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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