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信阳市平桥区肖王镇肖王村民居委会)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信阳市平桥区自然资源局地籍股(平中大道西侧)
联系方式:0376—3775653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登记类型
不动产权利性质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1
平桥区肖王镇肖王村民居委会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
联营
肖王镇肖王村上老湾生产组1号(信正公路西侧)
2896.96平方米
工业用地
公告单位:信阳市平桥区自然资源局
202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