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籍调查结果公告

土地确权公告(信阳市明港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时间:2023-05-09 11:16来源:未知 点击:

兹有信阳市明港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于2022726日向我单位递交了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申请书,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信政办[2022]21号)的要求,依据《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1995〕国土籍字第26号)第二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土地管理部门具体承办”和《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处理不动产登记有关历史遗留问题的补充意见》(信政办〔201844号)第一条“国有建设用地上‘有房产证、无土地证’的不动产权籍调查问题”规定,不动产权籍调查由辖区国土主管部门、技术服务单位负责组织开展,报辖区政府审查确认后,作为不动产登记的依据的规定。”拟确定土地使用权权利人为信阳市明港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权属性质为国有,权利类型为国有土地使用权,权利性质为划拨,土地用途为商服、住宅。

现对申请的7宗地的情况予以公告,具体情况如下:

宗地一:位于查山乡查山街道居民委员会长安街东侧,面积452.07平方米,用途为商服用地,四至东临牛丽瑞,南临黄传祥,西临查山街道居民委员会长安街,北临信阳市明港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宗地二:位于查山乡查山街道居民委员会长安街东侧,面积723.65平方米,用途为商服用地,四至东临牛丽瑞,南临信阳市明港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西临查山街道居民委员会长安街,北临谢军修。

宗地三:位于肖店乡肖店街道居民委员会行政路南侧,面积817.01平方米,用途为商服用地,四至为东临杜红、杨本树、刚华、桂平、邱国亮、左兆海,南临肖店街道居民委员会,西临国家河南省电力公司信阳供电公司平桥供电公司,北临肖店街道居民委员会行政路。

宗地四:位于长台关乡长台居民委员会政府路南侧,面积100.10平方米,用途为商服用地,四至为东临王林,南临王素勤、王志立,西临陈胜云,北临长台居委会政府路。

宗地五:位于长台关乡长战路南侧,面积322.57平方米,用途为商服用地,四至为东临信阳市明港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南临信阳市明港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西临余根生、余运群、余道红,北临长战路。

宗地六:位于长台关乡居民委员会,面积217.26平方米,用途为住宅用地,四至为东临信阳市平桥区长台关乡卫生院,南临道路,西临长台关乡居民委员会,北临陈强。

宗地七:位于长台关乡长战路南侧,面积1168.08平方米,用途为商服用地,四至为东临余道红、吴加胜,南临信阳市平桥区长台关乡余寨村民委员会,西临信阳市平桥区长台关乡余寨村民委员会,北临信阳市平桥区长台关乡余寨村民委员会。

对上述内容有异议的相关单位或个人,请在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信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明港分局提出申诉并进行复查,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单位将按相关规定,报请信阳市人民政府批准信阳市明港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宗地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376-8666610


信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明港分局

20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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