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信房权证浉河区字第076698号、信房浉河区共字第027155号房屋所有权证作废公告
时间:2022-11-07 09:39来源:未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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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我不动产登记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 注 |
1 |
信房权证浉河区字第076698号及信房浉河区共字第027155号 |
张明琴 张二旗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 |
411502004021GB00001F00120002 |
河南省信阳市浉河区老城街道办事处建设路幸运小区12号楼1单元102号 |
依据河南省浉河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执行裁定书(2021)豫1502执2146号-2办理。 |
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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