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助执行公告

关于信房权证浉河区字第076698号、信房浉河区共字第027155号房屋所有权证作废公告

时间:2022-11-07 09:39来源:未知 点击:

因我不动产登记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1

信房权证浉河区字第076698号及信房浉河区共字第027155

张明琴

张二旗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

411502004021GB00001F00120002

河南省信阳市浉河区老城街道办事处建设路幸运小区12号楼1单元102

依据河南省浉河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执行裁定书(2021)豫15022146-2办理。


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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