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助执行公告

关于私字第15182号房屋所有权证作废公告

时间:2023-03-22 15:11来源:未知 点击:

因我不动产登记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1

房屋所有权证私字第15182

殷晓辉

房屋所有权

411501000000GB11380F0276428T

河南省信阳市浉河区河南路56号城市信用合作联社4单元6608

依据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1)豫1503执恢694-3号办理



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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