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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 编号:信自然资罚决字〔2023〕第009号

时间:2023-04-04 08:23来源:未知 点击:

信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信自然资罚决字〔2023〕第009号         

 

被处罚单位:河南省信阳市南湾湖风景区南湾街道办事处谭庙村民委员会

信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23年3月13日对你单位未经批准非法占地一案立案调查。经核查,你单位2020年4月按照信阳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工作要求,根据市委巡查组要求,结合“美丽乡村”建设需要,为提升我村整体形象,丰富群众文化生活。但在未办理合法用地手续情况下占用河南省信阳市南湾湖风景区南湾街道办事处谭庙村民委员会十二集体土地用于党建文化广场建设,使用该土地是十二组集体土地,没有进行补偿。2020年6月党建文化广场及附属设施主体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经河南宏图地理科技有限公司实地测绘(编号:S2023-05-04),占地面积1.25亩(折合833.09平方米),其中耕地1.23亩(折合820.63平方米);交通运输用地0.02亩(折合12.46平方米),新建其他设施面积833.09平方米,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至今未办理合法用地手续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转用审批手续。”、第五十九条乡镇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农村村民住宅等乡(镇)村建设,应当按照村庄和集镇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建设用地,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并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的规定,构成未经批准非法占地的事实。

上述违法事实有下列证据证实:

1、询问笔录;

2、现场检查(勘测)笔录;

3、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4、土地利用总体现状图;

5、照片

6、其他相关材料;                                    

违法行为等级根据你单位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相关证据,以及原2009年7月23日颁布的《河南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其配套法规行政处罚裁量标准》:“除依照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外,占用基本农田面积在667平方米以下,占用其他耕地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下,占用其他土地面积在,3335平方米以下。处罚标准:基本农田每平方米处以20元罚款;耕地每平方米处以10元罚款;其他土地每平方米处以3元罚款。”的规定,你单位非法占地的行为属轻微违法行为。

本机关已于2023年3月20日依法向你单位进行事前告知和听证告知。你单位在接到上述告知后,在法定时间内未提出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要求。

应受行政处罚的依据和种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信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责令你单位将非法占用的1.25亩(折合833.09平方米)土地退还给河南省信阳市南湾湖风景区南湾街道办事处谭庙村民委员会十二

2.没收在非法占用的1.25亩(折合833.09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833.09平方米的其他设施

3.并处非法占用的耕地每平方米10元的罚款(820.63平方米×10元),处非法占用的交通运输用地-农村道路每平方米3元的罚款(12.46平方米×3元。两项共计人民币:8244元(捌仟贰佰肆拾肆元整)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你单位应当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将非法占用的1.25亩(折合833.09平方米)土地退还给河南省信阳市南湾湖风景区南湾街道办事处谭庙村民委员会十二十五日内腾空在非法占用833.09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833.09平方米的其他设施十五日内到信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综合楼917房间(地址:信阳市湖东大道、贸易广场对面)开具河南省政府非税收入专用缴款通知书后,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到期不缴纳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本决定送达当事人,即发生法律效力。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信阳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或者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行政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023年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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