息县2020年第一批乡镇建设征收土地公告
时间:2021-06-05 18:04来源:未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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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征告〔2021〕第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的有关规定,2021年4月30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息县2020年度第一批乡镇建设征收土地的批复》(豫政土〔2021〕570号)文件批准征收息县龙湖街道等7个街道(乡、镇、管理区、集聚区)尹湾社区等11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建设用地20.0453公顷。现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位置、用途:征收土地坐落息县产业集聚区南湖社区、新城社区;龙湖街道望淮桥社区、尹湾社区、甄湾社区;路口乡前楼村,濮公山管理区冯洼村、中渡店村;谯楼街道办事处何营社区,张陶乡张陶村,项店镇杨楼村,具体四至范围详见批次附件征收土地勘测定界图,征收后的土地用途为商服用地、工矿仓储用地、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二、被征收土地所在村及征收土地面积:征收息县龙湖街道等7个街道(乡、镇、管理区、集聚区)尹湾社区等11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建设用地20.0453公顷。
三、土地补偿安置费标准:征地补偿标准按照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有关问题的通知》(豫政〔2020〕16号)文件执行,补偿标准为57~64.5万元/公顷,地上附着物据实清点、据实补偿。
四、被征地农户按货币安置、社会保障安置两种途径进行安置,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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