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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抵押即交证”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高人民群众办事的便利度和满意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的通知》(国发办【2019】8号)、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度促进营商环境优化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信阳市试行的不动产“抵押即交证”改革工作,即根据各相关不动产权利人抵押融资需求和不动产抵押登记业务类型,优化办理流程、简化申办材料,联合金融服务机构形成合力,有效消除不动产抵押业务申办过程中的障碍和前置条件,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间,压减申办材料,节约资金成本。

二、适用范围

信阳市不动产“抵押即交证”改革工作适用以下三种不动产抵押登记类型:

(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

(二)在建建筑物抵押

(三)房地产权抵押

三、工作要求

全面梳理“抵押即交证”改革工作所涉及的法律法规,同步修改和制定有关制度性文件,更新办事指南。同时,在公众号、官网等渠道加大对“抵押即交证”业务的宣传力度。

在改革工作推进过程中,各业务科室要深刻认识到抵押登记过程中的潜在风险,时刻保持高度警惕,要严格执行相关政策法规,确保登记流程的规范性和准确性。加强识别与评估,及时采取措施防范和化解风险,保障各方权益。

 

2022年12月20日